Q: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中商所)也是经过“脱钩改制”的企业,与其他专利代理不同的是成立之初的是原中国商标事务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司局级事业单位,从这样“根正苗红”的体制内脱钩出来,经历近三十年的历练,应该面对了很多诱惑和考验,请谈谈您对行业的信心和决心。
A:从历史来看,中商所确实也算这个行业里有家底的“大户人家”了,有很多行业名家是从这里走出去的,比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也有很多世界级著名品牌是我们所走进中国的,比如LV、家乐福、人头马、摩根大通、日本烟草、全家等;所以说他“根正苗红”毫不夸张,但在全球化的今天,这种之前的先发优势并不是必然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核心竞争力。可以说我们是四面环敌(不敌):前有同等老牌大所共同面对变与不变的命题;后有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新秀占便捷、成本等优势冲进行业里来;左逢大牌知识产权律所带着绝对优势转业过来收割未来知识产权诉讼的成果;右边是注入了互联网基因又有业务手段的飞速发展中机构。
中商所面临很多“老字号”类似的抉择——“找死”还是“等死”(不同死法)(笑!),当然,我们已做出了找死的选择,内部做了很大的调整和结构重组,来应对当前这个变革的时代。
我认为:知识产权行业未来不是一枝独秀也是成行成市,有担当行业才会有未来,才对得起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这块牌子。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局长李必达早在95年就给我们定了位,并送亲笔书法:当好企业高参达好经济虹桥。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对行业有担当、对企业有价值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集团。这也是我们涅槃重生的方向。
Q:中商所主要业务是接受国内外客户的委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及境外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业务,其中主要涉及商标、专利、外观设计、著作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等。贵所是否在商标服务方面有独特竞争优势?有哪些有影响力的案件?
A:我们所脱胎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更主要是近三十年经验之积累,所以在商标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例如: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CJ株式会社(原审原告),我方代理原审原告,(2014)高行终字第1143号,行政判决结果: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构成近似商标。相对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分别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原审判决的相关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卡尔·弗罗伊登贝格两合公司(原审原告),我方代理原审原告,(2016)京行终3406号,行政判决结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高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由我们代理的的有关韩国和德国商标上诉案均获胜诉。
Q:分支机构:深圳、广州、郑州、上海、东莞、西安等,而西安对贵所业务也有不俗贡献,您个人认为在北京与地方市场竞争不同之处是什么?
A:北京和地方市场竞争有很明显差别:北京成本高竞争大,地方上却更需要专业大咖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更有可能一个件专利就是企业的生命。所以我们虽然在各地都有分支,但不对企业分级,服务质量要求与北京一样。
作为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对于我们来讲,更需要的是客户的依赖和尊重。
以下是从知了网业务数据展示,请您谈谈具体情况:
Q:涉外业务中,贵所与法国业务密切,全国134家涉及法国PCT申请案源中贵所排名第9,法国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是怎样的状态,知了网将建设海外服务版块,您认为在哪些方面知了网可与贵所进一步合作?
A:法国由于其奢侈品牌较多,对于商标和需求和保护也最自然加强,我们擅长商标也就同时带来了更多法国的专利业务,而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但我认为我们所还是缺乏主动性,国外客户都是找上门来,因些在这方面我们会加强,站得起,立得稳,才能走得快。
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的中国专利年会,有很深的国际影响,相信你们在国际化上一定有大的建树。现在是“全球服务,服务全球”大好时机,希望我们在开拓海外市场方面,紧密合作。知了网如果海外版块能够建设起来,我们第一个去做支撑,到欧洲各地巡回,形成中国声音,共同打造世界第一梯队的联盟。
Q:第1个问题问到您对行业的信心,随着互联网思维,专利代理行业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大家共享品牌,共融资源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您怎么看。对于中商所未来发展有什么蓝图。需要什么样的支持?
A:大势之下以合为主,以分为辅。分与合不是只看表现的东西,当前需求已多元化,不管与谁合,怎么样的方式合,目的只要是成为链条中不可替代的一环才有意义。如果只是业务形态本身的合并,而不是未来顶层架构一致化,这只能叫“合伙”,结合互联网的便捷、高效的特点,抓取当前市场的短期之举。未来5年,知识产权机构发展与架构将进入“深水区”,不仅形态、而且模式也会有变化,没有上层建筑的统一,这种合并必然土崩瓦解。
中商所一定要做受到客户尊重的知识产权服务构,我们有发展的使命和愿境,要做一个真正的巨人,不为利而合为益而分,一句话,不搞“虚胖”那一套。所以,我公司对内三大支撑:技术(你可以理解为大数据)、架构、分配;对外三大支撑:专业、服务、价值。
要强调的就是分配和价值。让每一位员工在这个公司都是主人翁,至少保障成员收入是国际同等收入;让中商所成为客户价值链不可或缺的一环。